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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文號
23-100-06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7/20
違規日期
2011/03/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18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及第10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一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旗山區 旗山溪版產厝護岸復建工程
統一編號
94501409
更新時間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