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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05
- 處分日期
- 2017/12/01
- 違規日期
- 2017/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6100726)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本局於106年8月15日至現場稽查,發現鑄鋼件鑄造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40051)產出之廢鑄砂(廢棄物代碼R-1201),於104年10月申報產生量為45噸/月,而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數量為40噸/月,故有廢棄物數量增加逾10%,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村後湖子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村後湖子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