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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5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5/09
- 違規日期
- 2024/05/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水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事業貯存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時,應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 設施及監測設備,並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申辦有關 使用事宜。前項監測設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監測、記錄及申報。」經查貴公司與台灣微軟營運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微軟)簽署工程專案合約,113年5月13日起貯存公告指定物質柴油,此為貴公司總承包新建廠工程專案期間,尚未移交予台灣微軟營運有限公司。貴公司應負責台灣微軟TPE03龜山廠房貯存系統監測及申報,未於113年5~8月期間依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進行總量進出管制並委託檢驗測定機構監測,亦無相關紀錄可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規定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三民里東大路一段一一八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525巷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