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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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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50018
- 處分日期
- 2017/05/18
- 違規日期
- 2017/04/12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6年4月12日至該公司稽查,現場發現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代碼:D-0499),未依規於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中山路一段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中山路一段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