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120033
- 處分日期
- 2022/12/28
- 違規日期
- 2022/12/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2月28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管制編號:H45B0995)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已於108年8月29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億1千5百萬元,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登載實收資本額為1億3千萬元,且貴公司之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管制編號:H45B0995)於111年12月28日仍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本局前以111年8月19日桃環事字第1110072063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1年9月20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貴公司於本局查詢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時仍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爰依第55條第2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12月28日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豐野里中正路五四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豐野里中正路五四七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