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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12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違規日期
- 2017/03/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6年3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檢測,當日共檢測300點,檢測結果如下:1.元件編號M01EA00301FE010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26,800 ppm。2.元件編號M01EA00201FE012N01L0之軸心淨檢測值:11,000 ppm。3.元件編號M01EA00201FE012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13,400 ppm。4.元件編號M01EA00301FE011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96,900 ppm。5.元件編號M02EA00201FE004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10,500 ppm。 6.元件編號M02EA00401FE006A01L0之軸心淨檢測值:14,900 ppm。7.元件編號M01EA00202FE016N01L0之軸心淨檢測值:30,000 ppm。共7點設備元件不符合排放標準10,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九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九路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