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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031202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違規日期
- 2018/09/27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未依本局107年9月28日以中市環清字第1070112133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應立即完成改善,本局仍將持續派員稽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並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16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市政北二路236號19樓之1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直興街74巷口(南村段56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