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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3/14
- 違規日期
- 2021/10/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廢樹脂(D-0202)貯存約1.28公噸、無機性污泥(D-0902)、廢漆渣(D-1701)無貯存量且11月份未清除廠內廢棄物,惟查貴公司廢棄物申報紀錄110年10月無機性污泥申報貯存0.15噸,廢漆渣申報貯存0.28公噸,廢樹脂申報貯存0.32公噸,與現場查核貯存量不一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八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