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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15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違規日期
- 2021/08/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聚苯乙烯塑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進場前於周界有明顯異味情形。現場作業中,查貴公司於110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期間未填寫操作紀錄表,另查貴公司110年7月至8月之產能(約10,294公斤)已逾許可內容規定須更換活性碳之產能(3,763公斤),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更換活性碳,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褔祥路二五九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福祥路259巷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