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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52
- 處分日期
- 2018/11/27
- 違規日期
- 2018/08/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5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片及消防局通報,經檢視影片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之情事,本局於107年8月2日17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查係貴廠因冷卻水系統異常(無冷卻水供應),導致苯乙烯製造程序(編號:M06)蒸氣加熱爐(編號:E067)蒸氣溫度上升,於107年8月2日16時40分超過安全保護裝置(破裂盤)之安全設計值而作動(破裂),製程內高溫蒸氣大量排放而引燃管線保溫材,致發生火災情事,及上開製造程序緊急停爐,製程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001)燃燒處理。上開燃燒行為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