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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冠園鮮肉湯包專賣店

文號
41-109-09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9/24
違規日期
2020/06/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6月5日派員前往桃園市中壢區勵志三街14號稽查,經查臺端於該址從事食品製造業,另查臺端將生產過程中之溢料以用水刷洗之方式排出至該址後方溝渠致污染水溝(溝渠水面漂浮明顯油污)。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普忠里大仁四街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勵志三街14號
統一編號
1065193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