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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3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違規日期
- 2018/10/3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桃園市觀音工業區經建二路9號)稽查,其現場查獲商品「UNIDIC ACR-D181」結餘量約380公斤,依安全資料表成分辨識疑似含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乙醚」,經本府環保局人員於107年12月20日採樣送驗後,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8年1月7日(107)環檢一字第8303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乙二醇乙醚」濃度達1.6%W/W;上開商品成分濃度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且達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使用、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二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