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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20040
- 處分日期
- 2025/02/26
- 違規日期
- 2024/1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鐵堆置於現場分類並進行販售等行為,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3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3年12月6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未完成改善,執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文中路二段二九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文中路二段29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