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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違規日期
- 2021/08/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7日查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事如下:一、製程產出之12袋太空包集塵灰(C-0110)堆置於廠內,未依規定每袋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二、查該公司之錄影系統影像資料僅保存至110年3月8日止,未依規定保存6個月以上。三、另產生之資源化產品堆置於廠區內,未依規定標示用途範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治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治路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