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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5-080011
- 處分日期
- 2016/08/19
- 違規日期
- 2016/08/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0元整,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同準則第3條規定,審酌貴公司違反本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法義務所得之利益甚鉅,本局加重處以新臺幣70萬元整罰鍰。
限期於105年9月12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於105年8月8日5時1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廢水處理廠稽查,貴公司主要從事造紙業,稽查時會同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廢水處理廠周界外(后里區南村路333巷66號往南50公尺處)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09,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同準則第3條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5-10001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枋寮路7之25號周界外(后里區南村路333巷66號往南50公尺處)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