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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42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0/03/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函附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進口廢塑膠(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量為362公噸,次按貴公司109年2月6日來函申請事業廢棄物解除列管,經本局109年3月3、12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安北路200號稽查,發現現場貯放廢塑膠(片),據貴公司負責人黃○裕表示廢塑膠(片)皆為進口廢料,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未取得再利用資格,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北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北路2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