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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興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2-070008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3/07/26
違規日期
2022/09/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至現場查核時,發現貴公司製程使用多元醇、二異氰酸甲苯有機溶劑等原料經混和後˙由注射機注入模具發泡成型,為塑膠及和成樹酯製造程序,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酯製造程序,惟貴公司雖已取得有機溶劑作業程序設置程序設置許可證,尚未進行設置許可證變更後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自操作排放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可處新臺幣60萬元整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義路八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義路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