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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90065
- 處分日期
- 2017/09/29
- 違規日期
- 2017/07/14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8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永麗企業社係屬水污染防治法所規範之電鍍業,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300-02號),稽查時作業中,經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氰化物4.39mg/L(限值: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8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圳民里中正路二二○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二二○巷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