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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0-11025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11/16
違規日期
2011/10/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16日。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一四八之二九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新市交流道旁)。
統一編號
860538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