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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違規日期
- 2020/06/11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工廠(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關爺西路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二苯胺」淨重(含瓶重)345公克,成分含量95至100%W/W,其濃度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七十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