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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4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違規日期
- 2019/03/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8點:(一)工地周界:工程圍籬未涵蓋個別工程全部工區範圍,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三)車行路徑:工區內車行主要道路雖鋪設混凝土或鋼板,惟集塵甚厚,已失去原有防制效果,記缺失10點。(四)結構體:結構體防塵網有破損,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1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吉路一段一一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達觀路旁「富舜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管編F104F51147-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