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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23-099-11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11/03
違規日期
2010/08/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1月22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線西鄉中央路569號旁(中華路至口厝路間)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