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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違規日期
- 2024/09/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8日14時30分前往貴公司行稽查,現場巡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T01-04之濾液收集導入T01-02,RO廢水未登載於許可中並有使用該廢水於桶槽清洗且收集進入T01-02,T01-02及T01-03有投入NaOH(45%)之操作未登載於許可中,部分單元進流管線數量與許可文件不符且多處管線未標示流向及來源,以上廢(污)水管線流向、許可文件內容及標示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