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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49
- 處分日期
- 2017/11/24
- 違規日期
- 2016/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六價鉻化合物(代碼:C-0105)於105年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代碼:A-8801)於106年1月漏報聯單申報量、106年2月及6月漏報產出量及聯單申報量;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於106年6月漏報產出量及聯單申報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