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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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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9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違規日期
- 2019/05/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接獲民眾陳情並於108年5月6日派員前往陳情地點查看泡沫水,並往上游查看後發現泡沫水由貴公司消防泡沫管開關故障,導致消防泡沫水由貴公司調膠一樓排放處排出並流入廠內雨水溝後在流出廠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調膠一樓排放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443mg/l(標準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內立里大魯閣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內立里大魯閣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