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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50052
- 處分日期
- 2019/05/30
- 違規日期
- 2018/07/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往貴公司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00元整,貴公司於108年5月21日唐駿字第10805000021號函檢送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包括懸浮固體及鎳)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予本局,本局將派員進行完成改善認定之查驗,倘檢驗水質結果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10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