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俊畜牧場第一場
- 文號
- 41-107-050023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09
- 違規日期
- 2018/03/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03月31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於周界聞有些微不持續異味,於貴場大門口前地面見有堆積雞隻羽毛污染地面,孳生蒼蠅致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楠西區王萊宅段七七之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楠西區王萊宅段77-7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