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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55
- 處分日期
- 2021/07/26
- 違規日期
- 2021/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市立鳳西國民中學110年7月1日來函敘及,貴公司承攬該校學生活動中心興建工程(拆除及新建),工程為拆併建,拆除工程已施作完畢,並有申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制遞送三聯單,惟新建工程現況尚未完工及清運,且該校已於110年6月28日鳳西國中總字第110070357400號函與貴公司終止契約,新建工程部份已停止施做...」。貴公司承攬前揭工程,屬公告列管之營造業(管制編號E1512082),惟現場仍留有廢木材棧板、營建混合廢棄物未清除,前揭廢棄物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正大路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華路6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