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70026
- 處分日期
- 2018/07/19
- 違規日期
- 2018/03/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工業路209-1號承租廠房,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作業,製程為原料(廠房用鋼構)→噴砂→塗裝→產品,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公告第2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7年8月20日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7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七○五之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工業路209-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