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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08
- 處分日期
- 2024/12/10
- 違規日期
- 2024/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至空污防治設備-旋風分離器(A301)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採樣檢測結果,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總鎘:7.09mg/L(溶出標準:1.0mg/L)、戴奧辛:10.5ng I-TEQ/g(標準:1.0ng I-TEQ/g),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產出集塵灰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120008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326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