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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1/06
- 違規日期
- 2022/12/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1,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營建工地進行筏式基礎作業,積水未妥適處理,致泥砂水注入工區出入口前方雨水側溝,污染物沿下水道系統,續流至承受水體基隆河)(基隆河:丁類水體)(工程名稱:台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292地號等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照執照:109建字第287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1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二三○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7段114巷41弄14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