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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5/13
- 違規日期
- 2022/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8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9條:鋪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材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10條: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建功一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二坪段77地號等26筆(啟德寶山新廠整地及水保工程 管制編號:J110J9Z047-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