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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55
- 處分日期
- 2020/06/23
- 違規日期
- 2020/03/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9日至貴廠進行排放管道(P006)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檢測,稽查時現場污染源固液混合設備(E017、E013)、塗工區設備(E018)及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005)運作中。檢測結果為防制設備處理效率(削減率)為7.2%,未達操作許可核定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應大於80%,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經本府審酌認定,貴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事證明確,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故本案依法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