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 文號
 - 23-106-030003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7/03/14
 - 違規日期
 - 2017/02/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6-05000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大路九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大坪一路〔客雅溪二坪橋段環境營造工程(二)、(三) 管制編號:J104J9Z030-1〕
 - 統一編號
 - 4680320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