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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違規日期
- 2017/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稽查登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配合擬定鐵路以東地區細部計畫)公共設施工程」(管編:G103G28001-1),現場施作中,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缺失如下:1.物料堆置:防塵布、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共計缺失8點,改善未完成,拍照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羅東鎮工程工區內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