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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霖養豬場

文號
30-114-0600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6/10
違規日期
2025/03/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畜牧業(非草食動物),經本局114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廢(污)水獨立專用累積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度表僅記錄至114月2月28日(放流水表讀數023961電表讀數97731),114年3月1日至稽查當日(114年3月20日)皆未記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4年4月2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15),限期改善至114年5月23日,本局於114年5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里八九之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里八九之六○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