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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29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違規日期
- 2024/08/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8日派員稽查,貴廠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基本金屬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758-02)」,現場作業中,稽查時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洗滌器壓降為146mmH2O(許可操作值:10~50mmH2O),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3)之集塵器壓降未顯示數值(許可操作值:45~135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興中街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興中街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