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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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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070272
- 處分日期
- 2022/07/29
- 違規日期
- 2022/07/09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7月9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商號使用卡拉OK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三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除營業項目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外,不得使用卡拉OK。」之規定,本局稽查人員開立「本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並交付予貴商號收執在案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二和里雅潭路四段五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54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