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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井實業社

文號
30-108-100016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0/23
違規日期
2019/09/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寶井實業社設置之地上油品儲存設施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未於四周設置防溢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及第5條規定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更寮段更寮小段二六七之四地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更寮段更寮小段267-4地號
統一編號
499930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