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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7/11
- 違規日期
- 2017/06/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於106年6月2日及6月3日會同環境保護署人員至高雄港69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報單BC//06/325/E0511號通報貨物「PET PLASTIC SCRAP」一批,查貴公司貨櫃內夾雜有廢電子零組件、廢光電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等混合五金廢料,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表列混合五金廢料,廢電子零組件及廢光電零組件於輸出入境階段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逕行出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據高雄市政府交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6月13日環署督字第1060044320號函、本局106年6月21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03295400號函暨貴公司106年6月28日未具文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里辛亥路二五五巷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東亞路36號(高雄港69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