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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1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1/08
- 違規日期
- 2018/11/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第6條、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黃德記排水改善工程(柴圍橋以下河段)工區內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