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新工程行
- 文號
- 20-114-040011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違規日期
- 2025/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宏新工程行進行土石方堆置,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臺北港段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臺北港段10地號
- 統一編號
- 37870280
- 更新時間
-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