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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違規日期
- 2022/10/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曳引車車號:KLG-****,半拖車車號:HBB-****)載運剩餘土石方(土質代碼:B2-3),經本局認定有嚴重污染之虞並扣留車輛限期於111年10月20日以前清除完畢,惟逾期仍未將上述清除機具載運物清除完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一段七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汕頭18號之3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