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文號
- 40-110-030043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22
- 違規日期
- 2019/03/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1日至貴廠稽查,發現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二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二街一○號
- 統一編號
- 81129673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