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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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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16
- 處分日期
- 2018/07/24
- 違規日期
- 2018/05/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於107年5月25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至小港區高雄港79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ALUMINUM SCRAP一批,經查驗結果該批進口物品除鋁碎片外,仍夾雜塑膠碎片、橡膠管、泡棉及破碎電路板等混合五金廢料,為一般事業廢棄物,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是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貨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行大一街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9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