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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4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違規日期
- 2023/01/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建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中壢郵局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8日派員稽查,該工程將閥基底部含淤泥廢水抽排至雨水溝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月11日前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持續排放黃泥廢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屆期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八一號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建國路37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