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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錢畜牧場

文號
30-104-120006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5/12/04
違規日期
2015/10/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石門段二六八地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照門里照門段石門小段三四○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