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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00008
- 處分日期
- 2020/10/08
- 違規日期
- 2020/07/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屬龍井廠(管制編號:L0205049)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17-02號),本局於109年7月3日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檢測作業,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稽查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測值為167mg/Nm3,不符合排放標準5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1月25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苑坑里苑坑四八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竹坑里竹師路一段一六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