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080022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違規日期
- 2020/06/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稽查當日(109年6月18日)發現該公司頭份廠M01製程(玻璃纖維製造程序)排放口(P005)排放白色粒狀污染物,遂針對該公司頭份廠P005排放管道進行目測判煙作業,判煙結果不透光率為50%,且持續時間超過3分鐘以上,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基湖路三七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民族路五七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