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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龍金屬有限公司

文號
40-114-05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5/05
違規日期
2025/03/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4年3月7日10時5分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忠義路168-11號稽查,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廢鐵),稽查時該址正以機具(如怪手等)進行廢鐵篩選及分類,且分類後產生之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處理,而丟棄於本局清潔隊垃圾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鐵道街六七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忠義路168-11號
統一編號
2468282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