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龍金屬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14-05000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05
- 違規日期
- 2025/03/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4年3月7日10時5分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忠義路168-11號稽查,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廢鐵),稽查時該址正以機具(如怪手等)進行廢鐵篩選及分類,且分類後產生之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處理,而丟棄於本局清潔隊垃圾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鐵道街六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忠義路168-11號
- 統一編號
- 24682820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